第一条 聚焦企业、用户关切的接水报装需求,精简用户办理接水手续,压缩办理时限,将用水报装控制在2个环节(窗口受理+勘察施工、验收通水),不断提高用户用水便利度和满意度。
第二条 深化完善“一申请、一办理”工作机制,用户只需提出用水申请,符合条件的便可实现报装,并在7个工作日通水;采用“五个一”服务举措,对用户来到线下窗口办理业务的,即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
第三条 推行用水报装“四零”服务,依托政务审批平台,通过前置服务、主动服务、容缺受理、并联办理,实现用水报装零申请、零材料、零跑腿,用水企业从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实行零费用。
第四条依托“定制化”服务模式,针对不用的用户需求,开展不同的服务。即“预约服务、咨询服务、爱心服务、延伸服务、特殊服务、微网服务”。
(一)预约服务。指用户由于不同的工作性质及特殊需求,需要工作人员事先与用户约定时间办理的事项。
(二)咨询服务。指用户对用水报装、缴费、过户、水价等发生疑问时,提供各类事项的解释或答复(0911-2383170)。
(三)爱心服务。指对学校或养老机构等,定期或不定期提供的免费水质检测或提供管网工程的现场技术指导。
(四)特殊服务。指对孤寡老人、低保户等,提供的免费上门检修维护。
(五)延伸服务。指“以用户需求”为导向,以“用户产权划分”为界限,对用户室内供水设施维修、迁改等,提供优质、低价、高效的成本式有偿服务。
(六)微网服务。指用户通过线上的方式,办理相关的供水业务和采用支付宝、微信及微信公众号进行的缴费。
第五条健全完善“供水服务热线”工作机制,对新老城区热线服务进行整合,加强全方位的供水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人员业务综合能力和专业服务水平;建立标准化服务用语;认真落实热线工单办理机制,履行办理部门或单位主体责任,确保用户反映的问题及时办理和快速处置,及时做好用户解答,做好用户回访,实现按期办结率100%,回访满意率100%。
第六条推行“用户管家”工作模式,对用水报装业务实行专人负责和全流程跟踪服务,用户只需提出接水需求,从勘察现场到开阀通水的全部环节,均由专人全程跟踪,用贴心的服务,确保用户无忧。
第七条 提供“帮代办”专属服务,对新接用水户在供水管网连接至项目建设红线外所涉及的道路开挖、绿化占用等,提供行政审批手续的办理。
第八条 建立“管网抢修维护”快速响应机制,充分发挥“及时雨便民服务队”专业队伍优势,在面对用水突发性事故,在1个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快速处置,处置实行24小时不间断抢修,直到故障彻底排除,将用水影响降到最低。
第九条 推行“对外水质检测”服务,建立好服务、价格、时限等标准;对用户提出的水质、水压等异常情况,实行“一免一检一查”,即免费提供管网水余氯、浊度、总硬度的检测和水压的查验;
第十条提升城市供水“最后一公里”安全保障体系,二次供水运维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设施维护、清洗消毒、应急和治安防范等制度,严格落实人防、技防、物防等措施,保障二次供水水质、水压、水量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
第十一条坚持“三保三级”长效机制,发挥好北关水厂供水总调度作用,保障城市水质、水压、水量平稳运行;严格执行水质三级检验制度,对城区供水全链条水质进行的定期检测,对城区公共供水点位开展不定期水质检测,为城区供水安全稳定保驾护航。
第十二条推进供水智慧化建设,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等信息化手段,将表具状态监控、管网漏损报警、线上智能缴费等功能融为一体,实现用户线上了解用水情况、账单查询、在线报修、报装、在线缴费等多种功能,提高便民服务、创新服务水平。
第十三条 建立服务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通过市城管执法局网站、营业窗口、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公布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相关政策和水质检测报告。
第十四条开展用户接待日,按照省、市营商环境年度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城市供水服务品质,方便用水户的沟通交流,解决市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用水问题,我公司计划开展用户接待日活动,充分倾听市民群众用水心声,征集合理意见建议,切实做到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实现“零距离”解决用户用水问题的服务目标。
第十五条对暂时缴费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申请审核通过后,欠费不停水,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