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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国资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增强公开工作实效,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市国资委在“延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共计393条。

(二)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发布流程。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工作制度,确保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保密性。严格网站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制度全面落实;定时扫描网站漏洞并及时修补,未出现网站被入侵事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微信公众号“延安国资委”发布动态信息47条;通过微博号“延安市国资资讯”发布动态信息54条。

(五)监督保障

做好任务分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对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人和事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截至目前,我委未出现违反有关政务公开制度规定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二是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对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

对此,我委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优化国资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好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不断扩大信息公开影响力和宣传力。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三是严格依法依规继续开展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